本报北京5月7日讯 记者万静因质疑我国一些地方开始实施的快递实名制的合法性,北京律师董正伟曾在一个月前向国家邮政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提供快递寄件实名制的法律依据。今天国家邮政局对此作出回应称,目前寄递实名制试点工作只在部分地区进行,没有立即在全国或某几个省全面实行的计划。
律师:收件查验身份证引担忧
在今年春节前后,一些媒体报道在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开始实施快递实名制,即在快递服务中,快递员收件不仅要验视货物,还要查验寄件人身份证。为此,董正伟两次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快递寄件实名制的法律依据。
董正伟认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身份证使用范围并不包括快递员查验,因此邮递员查验公民身份证也没有法律依据。
董正伟担忧,一旦大范围实行快递实名制,那么快递员就会掌握大量的公民身份证信息,可能造成大面积泄露公民隐私的严重后果,或者倒卖公民身份信息等牟利。
邮政局:查验身份证说法不准
在给董正伟寄出的电子邮件中,国家邮政局称:作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措施之一,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曾联合发文,要求在这些活动期间,对寄往活动举办地城市的物品类邮件、快件,在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的同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不出示的,也要正常收寄,但是要作重点查验,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为积极探索加强寄递物品安全检查的常态化办法,国家邮政局曾于2010年会同公安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指定在浙江、广东、云南等部分地区开展寄递实名制试点工作,验证实行寄递实名制的可行性。目前,寄递实名制仅在浙江、云南的个别县市试点,没有立即在全国或某几个省全面实行的计划。
国家邮政局还声明,对于媒体报道的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开始实施快递实名制,快递员收件不仅要验视货物,还要查验寄件人身份证说法是不准确的。
据悉,近几年来,随着物流寄递行业的发展,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不少人呼吁施行实名制,但快递业内却反应并不积极。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实名制会让快递公司效率降低,所以很多快递公司不愿意这么做。实名制推行应该与国家的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在一起,不能简单的实行实名制。董正伟也认为,出于安全考虑和保护公民隐私权,邮递员收件验货足以,并不需要检验收发件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