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公平劳工协会(FLA)公布对苹果代工厂商富士康的调查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富士康中国内地工厂存在过度加班、拖欠工资、薪水过低等问题,苹果公司表示愿意与富士康合作,大幅提高生产苹果产品的员工工资并改善工作条件,而富士康也表示将招聘数万名新员工,取缔非法加班,改进安全设施,改造员工宿舍和其他设施。
富士康表示,公司将建更多宿舍和食堂,满足新招聘员工的需求,同时把包括加班在内的每周工作时间缩短至49小时,维持员工工资总额不变。此外,富士康和苹果已同意向任何被拖欠加班费的工人发放追溯性的补偿。富士康方面称,希望苹果公司和自己的商业伙伴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FLA的工作准则。
FLA总裁奥莱特·范·希尔登表示,苹果和富士康联手改善员工工作条件能够为其他公司树立一个好的榜样(西安弱电)。由于苹果和富士康在全球科技产业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业界分析两家公司新措施将对全球科技产业产生影响,因为富士康的客户名单几乎囊括了全球最著名的IT和互联网公司,比如戴尔、惠普、亚马逊、摩托罗拉移动、诺基亚和索尼等,生产成本的上升最终有可能导致大多数电脑、手机等科技产品价格上涨。
又讯(记者车利侠)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唯冠破产清算一案作出裁定,对申请人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唯冠与苹果公司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不会因为这一“插曲”而意外中止。
深圳中院介绍,富邦公司之前曾以唯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床垫),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唯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旦法院裁定受理该申请,唯冠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等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
对于富邦公司的申请,唯冠公司提出异议称,其尚有固定资产及“IPAD”商标等资产可以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深圳中院经查认为,“IPAD”商标注册登记在唯冠公司名下,在未有相反司法认定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唯冠公司仍系“IPAD”商标的权利人。目前,唯冠公司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唯冠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裁定书已于昨日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