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手网的down round广为人知,是因为其上市时公开递交材料,因而无所遁形。这一轮的泡沫破灭,有更多电商企业在面临是down round还是死亡的选择。
12月7日,一位专注电商的VC合伙人告诉记者:“就我所知,有几家销售收入为几千万美元的电商在融资时,都碰到投资人开价时说,给其的估值会低于上一轮融资。”他告诉记者,虽然他没有听到有这样的案例成交,但这些电商企业到后面钱要烧完了,自然不得不接受down round的融资。
多位电商企业人士和投资电商的VC人士,都表示,“现在出现down round很正常。”
联想投资董事总经理李家庆分析:“资本市场对实业的反应总是超前的,往往是提前爆发,又提前冷却。前一段电商的高估值便是提前爆发,而现在则是提前冷却。上半年的大热,遭遇现在的骤冷,就可能出现down round。创业者和其投资人的风险,也正来源于企业的业务结构和资本市场冷热程度的不匹配。”这时,“反稀释条款”便要作用了。反稀释条款也称反股权摊薄协议,是用于优先股协议中的一个条款,投资者签此条款后,可避免目标公司进行后续融资时,自己的股份贬值及份额被过分稀释。
前一轮投资者用来应对down round的常用反稀释条款之一,叫“全棘轮条款”,即投资人上一轮投入的资金所换取的股份全部按新的最低价格重新计。比如,甲投资者以10元/股的价格投资100万元购买10万股优先股,随后目标公司以5元/股的价格向乙发行股份,按照全棘轮算法,甲之前买入的优先股也应该作价5元,那他持有的股份,从10万股调整到20万股。
前述VC合伙人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会调到5块,而是调到10块和5块之间的一个价格。具体调到多少,则按照事先投资合同中的约定来。一般是有个公式,新一轮投资者乙买入的价格越低,那么甲调整后的价格也越低。”
前述VC合伙人分析,甲投资者调整的股份,一般是由创业者补给甲投资者,所以如果甲投资者本来所占的股份较多,或调整后的价格比甲入股时价格低很多,那可能带来的后果是创业者占的股份很少。这种情况下,新一轮投资者乙可能不愿意入股——创业者股份太少则无动力把公司做好。除非乙实在看好这家公司,则可以坐下来和甲谈,商量下是否两人都让步,给创业者更多的股权激励。这些谈判涉及多方,因而非常麻烦与复杂。
综上所述,有些电商还可以down round来融资,而那些已经多轮融资、或是上一轮估值太高的电商,甚至不适合down round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