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于10月11日通过宅急送代收费业务给客户寄出价值4.3万元的工艺品金条丢失,物品虽然做了保险,但宅急送昌平区客服理赔部给出的答复称,工艺品不在保险范围内,只能按三倍的运费加保险费进行赔偿。
杨女士称,因收货方拒收返货,货物又比较贵重,她也很关注此事。10月30日,她从网上查询,物品已到达北京并已签收,“我当时很奇怪,没人给我打电话,我也没收到货,怎么就有人签收了呢?”她给宅急送客服打电话询问,对方称货已到,会尽量安排送达。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拿到货物时,感觉包装已有破损,“像是被拆开过。”打开后,物品已经丢失。
据杨女士称,她曾联系宅急送昌平区回龙观营业厅王姓经理询问理赔事宜,对方也多次表示,责任在宅急送方,关于赔偿一事,公司正在定责。之后,王女士多次联系宅急送后得到的答复是,杨女士物品不在保险范围内,只能按照三倍运费和保险费赔偿。
针对此事,北京昌平区客服理赔部称,工艺品上保险有特殊的明文规定,并非所有的工艺品都能上保险。他们正在与杨女士进行积极的沟通,货物究竟在哪个环节丢失,目前公司正在定责中。
早在之前也有此类事件:12万元的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被宅急送快递丢失,宅急送快递方却提出只能赔偿48元,事主王小姐对此十分不满。
北京市民王小姐在西安购房,购房后要将12万元的首付款收据快递给在武汉工作的爱人,以便爱人到单位凭此收据原件办理相关手续。本周五,王小姐花费16元快递费,通过宅急送将收据原价寄出。
怎料周一下午,王小姐接到来自武汉北洋桥宅急送站点的电话,被告知该快件已经到达武汉,但是却被站点投递员不慎遗失。
经过交涉,宅急送方面只答应按照快递费16元的3倍进行赔偿,除了48元赔付外无法提供其他赔付。
“这么重要的东西丢失,影响了我买房,就只能赔48元?”王小姐对宅急送理赔员提出的方案无法接受。
通过和爱人所在单位及售楼方沟通,王小姐需要到西安售楼方总部去重新开办12万元首付款收据。于是王小姐提出,宅急送应支付其往返西安的路费,并退还16元的快递费,共计590多元,但是该方案截至目前并未得到宅急送方面的认可。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负责该事件的宅急送理赔员,对方称,因该件没有投保,只能理赔3倍的运费,也就是48元。但考虑到物品比较重要,因此将按照快递费的10倍,即160元理赔。对于往返路费的赔付要求则无法满足。
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卿森泉律师表示,按照《邮政法》规定,未投保的快件只能够按照邮费的3倍进行赔偿。但是快递公司是否属于《邮政法》管束的范畴还有待商榷。
客户没有声明邮寄物件的重要性和价值,也有一定责任。目前已有案例显示,客户很难获得太大的赔付支持。